明知孩子非亲生但却无法亲子鉴定这让他很恼火
文章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3-28
虽然有时候很有理也有很多佐证,但如果孩子超过12岁拒绝作
亲子鉴定,那么我们能否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呢?金堂的印先生本来怀疑自己最小的儿子不是亲生的,也有了一定的证据,但却迟迟没有起诉,这是什么原因呢?
想来年近六旬的印先生也是非常的纠结,他原是金大堂市退休职工,与57岁的企业退休职工概女士结婚30余载,几个孩子。他怀疑妻子不忠、小儿子非自己亲生,加上其他家庭矛盾,印先生先后两次起诉离婚。在两次审判后终于离婚。但印先生要求与小儿子印确海作亲子鉴定,却因妻子和印确海反对而不了了之。“驳回再审”的裁定令离婚案尘埃落定,并没有解开印先生心中的疑惑。他回忆说是因为性格不合,逐渐起了矛盾。妻子作风不检点,与别的男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,并且多次传到自己的耳朵中。50以后妻子却不知悔改,近年来更是仗着身体有病,经常无理取闹,二者之间感情也荡然无存,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离婚。他为什么怀疑小儿子不是自己的呢?印先生讲自己是A 型血,妻子是B 型血,大儿子是AB 型血,大女儿是A 型血,惟独小儿子是O 型血。而两个儿子也说自己看到家中来过陌生男子与母亲过于亲近,这样的事情让他很不好受。
面对丈夫的指责,概女士不但不认可,还很生气。所以妻子儿子拒绝 未能亲子鉴定。泪水满面的他讲两人结婚时一无所有,丈夫忙于工作顾不上家,家里老人孩子,自己长年吃苦受累,落下一身病。现在身体不好,没想到丈夫竟跟邻居有了暧昧,可惜自己没有证据。对于丈夫作亲子鉴定的要求,概女士拒绝了,说丈夫只是猜疑没有证据,是为了离婚编造的理由。小儿子印确海则说,他和母亲之所以拒绝作亲子鉴定,觉得这是对母亲人格的污辱,并且认为父亲是犯了老糊涂做出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。而代理人则在法庭上讲“我国对亲子鉴定采用严格限制的政策。现在被告拒绝对此进行鉴定,法院不应进行鉴定,也不能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处理结果。”印先生认为,概女士及小儿子的行为是不敢面对现实。根据相关规定,一方提出鉴定,另一方不同意、不配合,根据案情应推定提出方主张的成立。因亲子鉴定需要提供父、母、子三方的基因样本,基因样本的提供涉及人身权问题,在被告概女士拒绝作亲子鉴定以及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,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获取样本,故对原告印先生提出的亲子鉴定申请,法院亦不能强制性地对此进行委托鉴定。
同时此案中因为孩子已经超过16岁具有拒绝对已不利的行为选择,所以也拒绝亲子鉴定。亲子鉴定没能进行,这对印先生来讲无法接受,他决定再次向上级法院起诉。